市房地局和闵行区房地局通过对已出让地块的合同履行情况的联合清查,日前对闵行区3幅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但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地块作出解除合同并收回的处理。此举是为加强闲置土地的清查力度,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的跟踪管理。
这3幅地块分别为七宝镇50号A、B和浦江镇120-L地块,共涉及土地面积8.8518万平方米,中标总额1.58亿元。截至2007年7月5日,这3幅地块的用地单位均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余额和土地征地动迁承包费用,且用地单位也没有提出延期缴纳的申请。为此,闵行区房地局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解除与这3幅地块用地单位签定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委托征地动迁承包合同》。据了解,被收回的3幅地块将由闵行区房地局会同区土地储备中心,重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今年上半年,闵行区围绕未开工土地盘活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土地清查、卫星遥感影像、现场踏勘等手段,已基本摸清区内未开工土地总体情况,锁定全区209个批而未建地块为“控增逼存”的工作对象,并基本完成209个地块“一地一图,图表对应”资料建立及统计工作。 |